各有關單位:
為減少公用供配電設施對沿線景觀及道路功能的不利影響,保障住宅等建設項目用電安全及穩定,經贛江新區自然資源局、贛江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局、國網江西省電力公司南昌市昌北供電分公司聯合制定了《贛江新區建設項目供配電設施設置標準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標準》),并于2020年9月27日起正式實施。請各有關單位按建設項目用地規劃設計條件要求及本《標準》認真遵照執行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贛江新區建設項目供配電設施設置標準(試行).doc